第二讲 组织管理
时间:2022-11-26 12:46:00 浏览:次
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,科学评价工程管理水平,保证工程安全,充分发挥工程效益,促进和提高水利工程管理水平,实现水管单位的各项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、科学化、现代化,水利部于2003年5月22日,以水建管[2003]208号文颁发了《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(试行)及其考核标准》,还印发了《考核验收实施细则》。经过五年的试行,对原办法作了修订,水利部于2008年6月16日以水建管[2008]187号文印发了《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》及其考核标准。包括河道、水库、水闸工程管理考核标准。省水利厅于2008年7月29日以苏水管[2008]112号文印发了《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》及河道、水库、水闸、泵站工程管理考核标准。 水利工程管理考核的对象是水利工程管理单位,水利部要求在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的单位,水利厅要求经批准设立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。对水管理单位的全面工作进行综合考评,重点是考核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,包括组织管理、安全管理、运行管理和经济管理四大类。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。考核分为水管单位自检和上级主管部门考核验收两个阶段。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实行千分制,水管单位和考核验收的主管部门依据考核标准、逐赋分原则逐项赋分.